
福建马尾司法局为社矫人员举行十八岁成人仪式
十八岁网站日期:2012-03-27
2012年3月23日下午,马尾区司法局为社区矫正人员陈某举行一场特殊的成人仪式,庆祝其十八岁生日。
未成年人陈某因交友不慎,缺乏法律意识而犯下抢劫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,缓刑二年,目前在马尾区司法局马尾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改造。从入矫开始,司法所工作人员就对其尤为关注,遵循教育、感化、挽救的方针实施社区矫正。得知陈某即将迎来18岁生日后,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就精心策划,为其准备了特殊的成人仪式。
3月23日下午,在马尾司法所,工作人员点燃了具有特殊意义的生日蜡烛,并为陈某送上一套学习用品,希望他能够把成人仪式当成一个新的起点,真心悔罪,真心感恩,真心改过,好好学习,开始人生新的旅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