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西南昌法院在青少年中推行成年日仪式

十八岁网站日期:2010-04-28

法制日报南昌4月28日电记者黄辉通讯员吴云“我立志成为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,遵守宪法和法律……”今天上午9时,340名即将步入18周岁的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,在“法官妈妈”的带领下庄严宣誓,度过了人生中难忘的一个生日。当天,南昌市中级法院、西湖区法院与江西现代职业学院联合举办“我的成年日、我的新起点”主题活动,共同见证这些学生跨入成年人行列。

      据了解,为即将成年的青少年举行成年日仪式,是南昌市西湖区法院为加强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,增强青少年成人意识,引导青少年树立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而推出的一项新尝试,旨在建立和推动适合我国国情并具有中国特色的成年仪式。去年,西湖区法院为200余名失足少年成功举行了一次成年日仪式,在此基础上,南昌市中级法院和西湖区法院决定将成年日仪式向社会扩展,并在青少年比较集中的大专院校推广。

    “成年日仪式即简朴又庄重,它将唤起青年心中的责任意识、公德意识和法律意识。”南昌市中院副院长张萍告诉记者,从法律意义上讲,18岁是一个具有安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,是明确社会责任、担负历史重任、参与国家事务的年龄。今天的“冠笄之礼”宣告了这些学生将享受宪法所赋予的权利,同时也意味着他们将肩负起更大的责任,承担起更多的学习压力和社会使命。

    “成年日仪式主题活动,始终贯穿着责任、关爱、权利六个字。”有着“法官妈妈”之称的南昌市西湖区法院少年庭庭长梁娟萍介绍说,我们就是要通过举办这种仪式,勉励正式跨入成年人行列的青年学子胸怀祖国,放眼世界,处处修身养德,时时求实奋进,担负起一个成年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,无愧于18岁的年华,真正成为有知识、有修养、有素质的合格接班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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