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州高二年级“十八岁成人仪式”活动方案

日期:2001-10-22
活动宗旨:
   十八岁是一个人成长成材的标志性年龄,对于个人和社会意义十分重大。根据中共中央《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》提出的要求,我校将举办“十八岁成人仪式”教育活动。根据《纲要》内容,年满16——18周岁的青年学生都可以参加这一活动。目的在于激发青少年在这一人生重要时刻的神圣感、使命感和责任感,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、世界观,勤奋学习,积极进取,努力成长为跨世纪“四有”新人。
   活动安排:
   一. 举办“十八岁之歌”征文比赛(见附录);
   二. 各班布置墙报、黑板报;
   三. 各班举办以“责任义务理想”为主题的班会活动(如演讲、辩论、朗诵等);
   四. 可根据条件开展环保、科学宣传等社会公益活动;
   五. 全年级举行“十八岁成人宣誓仪式”。
   (注:前三项活动学校将进行评比、并在橱窗公布,请各班准备好墙报、黑板报以及班会活动的相关图片,在10月23日前完成。)
  
   附:关于“十八岁之歌”征文比赛的要求
   一. 抒发对十八岁的感想体会,体裁不限;
   二. 字数在1000左右;
   三. 11月16日前截稿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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